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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那些事儿

  文∣邢东

  今年回到地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陆续进入求职就业阶段。很多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约定试用期。关于试用期,有些事必须引起注意的事——

  1 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但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是双方双向选择的阶段。

  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其待遇薪酬等无法与正式员工相一致,这一点需要大家注意。同时试用期的设立也为劳动者提供了选择考核的机会。

  2 试用期的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 试用期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 试用期内要缴纳社保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一旦订立,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5 试用期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主要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为无过失性辞退相关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如果用人单位依据“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一条款解除合同的,必须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同时要担负举证责任,也就是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举证证明成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反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6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 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8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约定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9 续签劳动合同还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吗?

  有的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合同期满,需要续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同一用人单位只能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续签劳动合同时,无论岗位变化与否,用人单位都不能再设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