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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英名不容玷污

  ■郝东红

  10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对发布、销售侮辱、诋毁革命先烈董存瑞、黄继光贴画的瞿某某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全国检察机关首例向互联网法院提起保护英烈名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

  9月,有群众举报,在某网络平台上有人销售侮辱、诋毁董存瑞、黄继光的贴画。检察院调查后发现,瞿某某将董存瑞炸碉堡、黄继光堵枪眼的经典英模画像配上了戏谑不雅的文字,大量售卖敛财,涉嫌贬损英烈名誉、伤害公众民族和历史情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此,在烈士近亲属的支持下,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维护英烈名誉。

  无独有偶。就在烈士纪念日前夕,一个有800万粉丝的博主“@稗官野记”因扭曲历史事实、污蔑革命烈士、触及法规底线而被封号、删帖。众多网友对其不耻行径义愤填膺之余,更是表示,对损害烈士声誉、玷污烈士英名的以身试法者不能止于封号、删帖,还应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记入个人征信记录。

  英雄是民族的先锋,英雄精神是社会的宝贵财富。这种财富是威武不屈的民族气节,是爱国爱党的忠诚坚贞,是卫国抵御外辱的众志成城,是排除万难的坚韧不屈,也是整个中华民族抵御新时代风险挑战、应对新征程艰难困苦的精神“钙质”。在神州大地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的时候,中华民族的精神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为此,我们更需倍加珍视、自觉守护、不断传承和发扬这种精神财富。

  美学家朱光潜说,崇拜英雄是一种好善,也是一种审美。当前,党和国家正在竭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但仍有历史虚无主义的思潮沉渣泛起。有的打着“揭秘历史”之名行颠覆历史之实,有的打着“还原真相”的幌子行虚无历史之实;有的编造历史,以淫秽低俗的帖子博人眼球、骗取流量,甚至无视公序良俗往革命先烈身上泼脏水。从洪振快抹黑狼牙山五壮士、“作业本”谑侮邱少云烈士、“暴走漫画”戏谑董存瑞烈士,部分自媒体人吸睛炒作、自媒体平台缺乏监管等弊端日益显现。凡此种种,对价值观尚未形成、历史常识尚未积累的青少年无异于精神上的荼毒,不利于崇尚英雄的好善和审美价值观在全民中的形成固化。

  “但立直标,终无曲影。”《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实施,对歪曲史事、丑化英雄、侵犯英烈名誉权等言行达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近段时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迅即行动,对网上诋毁英烈的言论予以处置,让“高压线”通上了“高压电”;叶挺后人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先人声誉,并最终胜诉;2018年5月淮安市检察院对发表侮辱性言论的网民启动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彰显了保护英烈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英烈是“拿出自己的生命去殉我们的事业”的人,他们是民族的精神脊梁、社会的价值坐标,需要社会共同维护、全民共同守护。针对虚无历史的歪风邪气、诋毁英烈的流量骗子,每个网民都需保持历史清醒和文化自觉,坚决不让用生命守护国家、保护人民的烈士受到玷污;有关部门需强化担当作为,保持舆情敏锐、提升执法自觉、加强公益诉讼,用法律手段清正民族的浩然之气、守护好民族精神大厦!